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

超越文化商品化的邏輯:社區文化產業的幾點思考

文/劉介修

近年來,台灣許多面臨人口、產業外移的地區,配合著政府對於「社區文化產業」的輔導政策,試圖「開發地方文化資產」,將文化「加值」,期盼透過「行銷」文化,推動產業轉型升級,創造高品質的地方產業發展,重新振興地方經濟榮景 。一時之間,各種「原鄉時尚」蔚為風潮,成為台灣各地的「地方發展」策略。其中,「社區文化產業」在政府的發展計畫中被定義為「是依據創意、個別性(產品的個性)、地方的傳統性、地方特殊性,甚至是工匠、藝術師的獨創性,強調產品的生活性與精神價值內涵。 」更有學者進一步標定出這項產業的特質為「生活的、共享的、人味的、內發的、小而美的 」。近年來台灣各地的具體的實踐則包括了傳統鄉土文物、民俗活動、地方特色產物、文化慶典與地方觀光文化產業等。

社區文化產業被認為是一種「內發性的地方發展策略 」,期盼透過在地文化的認同與形塑,同時帶來地方經濟的效益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作為社區營造論述中的一環,「社區文化產業」展露出一種「地方治理」的邏輯,而在這個邏輯底下,每個地方政體都是從「競爭力」出發,地方政府以此建構各種地方發展的行動,所關心的是如何增加就業機會,如何增加觀光人數,如何開展「產業轉型升級」。不過在這種地方發展架構中,一種「對外」的社區發展,一種強調地方「競爭力」的發展模式成為主要的論述,而對於更深刻的問題,如人的增能、民主的深化、生態等,基本上並不注重。David Harvey 就很悲觀地認為,社區發展注定會是「退步的」。因此,這個「內發性的發展策略」在具體實踐當中,卻因為地方社會網絡與公共領域的不夠健全,或者原有的社會關係在這個特定的「發展」版本當中瓦解,使得這個將文化「產業化」的努力輕易地陷入了資本主義的經濟邏輯,地方的「內發性發展」仍顯得遙不可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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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究竟「傳統」如何得以「加值」的呢?將文化能夠變成「產業」,事實上需要經歷過幾個主要的過程。首先即是自身文化的「他者化」。這個過程冒著將「文化」本質化為一組標示地域意象和行為的獨立體系,社區文化產業定位出那些附有異國情調或者浪漫懷舊的「他者」。在地民眾本身的聚落及其生活,被重新定位為「傳統的」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個過程往往透過在地居民之手來完成。

其次,既然要成為一項「產業」,那麼「傳統」便需要透過一套「物化」的過程,而且,必須將複雜多變的歷史以及文化紋理,化約為單一僵硬的版本。同時,這個「物化」的過程通常充滿許多編造與發明,透過許多「被發明的傳統」將文化的單一版本定調,界定出什麼「是」或「不是」我們的「文化」。

最後則牽涉到一個關鍵的步驟,即「商品化」。這個「商品化」的過程是社區文化產業陷入市場社會邏輯的關鍵,其無視於經濟乃是鑲嵌於社會關係當中的元素,將人類及其環境的社會性質轉變為商品。將文化「商品化」的過程,成為社會關係從屬於經濟邏輯的宣告。

透過他者化、物化和商品化的過程,文化產業獲得了運作的基礎。社區文化產業的實踐,融合了兩種對於「文化」的視野。一方面傾向將「文化」是為一個獨立而整合的單位,彷彿其與社會生活的政治與經濟面向毫不相干,同時忽略了社會關係與結構當中更為複雜的實踐過程。另一方面則是將「文化」作為工具,作為其獲得政治經濟利益的一種力道。事實上,這些觀點將「文化」與政治經濟領域切割開來,忽略了文化實踐背後可能的權力過程-文化不是被隔離在生產與權力的競技場之外的事務。

因此我們可以發現,這些社區文化產業基本上多從農漁村、原住民部落作為發展重點。這個將農漁村、原住民部落「他者化」的過程,被化約為遠離整個台灣現代化進程的所在,彷彿存在一個遙遠和不同性質的時空當中,承載了都市人們的「過去」和「遠方」。其次,彷彿這些地方是靜態停滯的,缺乏任何內在變遷動力般。「文化」因而無涉社會與經濟變遷,成為一種在特定時刻得以展演的「他者」。

有趣的是,這個曾經被視為「落後的傳統」,今日成為可以經過「升級」、「加值」的對象。透過「傳統」文化來為產業「加值」的想法本身蘊含了兩面的性格,一方面透露了希望透過「傳統」來「再發展」,另一方面則傾向將傳統浪漫化,以「反發展」的口吻來試圖「保存傳統文化」。這個單一版本的「傳統」,被化約為產業的「物化傳統」,排除了其他版本的集體記憶與生活樣貌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這些「傳統的利用」是國家發展計畫當中的一環,作為國家回應產業發展危機的手段。這個特定的「發展」論述,標示出落後的「鄉村」與進步「都市」,並且掀起了地方追求「進步」與「現代」的圓夢計畫。因此,產值和經濟效益的評估,成為這項「產業」發展的引領項目,其他地方「發展」的面向在這個邏輯要求下,成為不受重視或者從屬於產值的項目。

從這個觀點出發的「社區文化產業」實踐,一方面其忽略了這個國家的發展計畫透過霸權機制定位了社區的「文化」實踐,在這個政治與經濟的權力過程中,社區當中的集體記憶與文化實踐,被單一版本、物化、他者化的意象所主宰與壟斷。事實上,這個過程中無處不是權力運作的痕跡;另一方面,這個將傳統物化、他者化、商品化的過程,順應了資本主義生產與消費的邏輯。透過政治與經濟權力的交織,將「文化」和「傳統」透過一套「發展」論述將社區記憶整合進國家發展與產業生產、消費的邏輯當中。

在這套邏輯中,忽略了地方社會發展的其他面向,諸如環保、民主和人的增能如果都沒有獲得重視,或者只淪為從屬附加的地位,那麼「內發性的發展」不但無從而生,這個將人們文化和社會關係從屬於經濟的過程,也將成為地方「發展」的實質威脅,因為導致地方淪落的起因通常並不是經濟剝削,而是地方社會關係與文化的瓦解。

然而,對於「社區文化產業」提供的地方「發展」策略的反思,並不意味著我們需要反對所有的變遷與「發展」。這個反思的過程,希望揭露的是鑲嵌於這些習以為常的「文化」和「發展」論述背後的政治與經濟邏輯,並且提供我們在「地方發展」的論述與實踐嘗試中,真正正視「地方」和「文化」,並且重新賦予「經濟」在「地方發展」當中更為妥切的位置。如同Karl Polanyi對於市場社會的批判,所得到的結論:一個將經濟動機提升到絕對優越地位的社會不可能存續。唯有在「地方」公共領域健全發展,將經濟回歸到社會關係的範疇底下之際,「社區文化產業」透過更為民主、平等的過程,也才可能提供「地方內發性發展」堅實豐沛的潛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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